学院专题学习教育部党组贯彻落实
《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》实施办法
● 张学海
2017年6月29日下午,在丹桂苑212会议室,环境学院党委中心组理论学习,专题学习教育部党组贯彻落实《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》实施办法。党委中心组成员,教工党支部书记参加。
院党委书记李素矿主持学习。
李素矿领学。他从总则、问责情形、问责方式及适用、问责程度等方面共五章32条,对中共教育部党组贯彻落实《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》实施办法进行了重点解读。同时,结合教师岗位和职业特点要求,认真学习了教育部高校教师职业道德行为的“七条红线”、湖北省高校教师“十倡导十禁止”师德行为规范。
通过学习,大家对厘清权力、责任、担当之间的关系,对把权力和义务、责任和担当统一起来有了更加明确的理性认知,深深认识到这是十八届党中央治国理政的鲜明特色、是全面从严管党治党的重大举措。更加增强了自身政治意识和一岗双责的担当意识。
李素矿强调,教育部党组制定的“实施办法”是贯彻落实《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》,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,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举措和具体可操作办法。他要求,全院党员干部和各党支部要结合推进“两学一做”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,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,深刻领会党中央和教育部党组强化问责工作的精神实质和核心要义,切实抓好“实施办法”的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。全体教职工要切实认真履职尽职,树立良好师德师风,保质保量地完成好立德树人这一根本任务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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